据潇湘晨报报道,近日河北青县法院公开了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称一男子宋江(化名)因在葬礼上唱了“今天是个好日子”(歌曲),而被人用砖头击打头部。判决书显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打人者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赔偿19759.47元。
可能乍一看这个新闻,会觉得这宋江真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去别人葬礼上唱什么“今天是个好日子”。他不挨打谁挨打?要这样说,可真冤枉他了。事实上,宋江是被人邀请前去唱丧歌的。据他陈述,2019年8月2日17时许,他唱完歌就坐在饭棚北面的台阶上等着拿唱歌的钱,这时有一个看起来就恶狠狠的男子过来,说“谁让你在这唱歌的?”
这名男子是李崇旭,也是这起案件的打人者。据他供述,当天他是去村里的丧事帮忙,恰巧碰到宋江在此唱歌。李崇旭表示,他曾劝阻宋江不要在这里唱歌,但宋江我行我素,径自唱起了“好日子”。一气之下,李崇旭就拿起地上的砖头朝着宋江后脑勺砸了一下,随后又用手朝他头部拍了一下一巴掌。这一番动作可把周围人吓着了,连忙把李崇旭拉开。宋江回忆起被打时的感受,“当时我后脑勺破了,右胳膊疼、头晕、呕吐。”
除了宋江,李崇旭还打了自己的二伯李靖(化名)。这是他到医院后听父亲说起才知道的。李靖表示,案发时他正从丧事账房往饭棚走,刚好看到宋江被李崇旭打倒在地,连忙跑过去质问他。“我问他为什么打人家,李崇旭说没打“,李靖就说看到你打人家了,“说完李崇旭就用拳头朝我左眼打了一拳,随后又朝我肚子踹了一脚,把我踹了好几米出去倒地上了。”李靖倒地后,李崇旭还想骑在他身上用拳头打,然后被李靖一脚蹬开。当时李靖左眼肿了,腰疼,后来经医院诊断左眼视力丧失。李靖表示在住院期间,李崇旭的父亲已经垫付了一万多医药费,“不需要经济赔偿,也不做司法医学鉴定,我谅解李崇旭的行为”。
李靖说的谅解李崇旭,的确情有可原。原来,李崇旭的父母早年离婚后,李崇旭跟着父亲生活,“缺乏管教,开始吸食冰毒了”。前几年,家里人把李崇旭送进戒毒所强制戒毒,回来后就有点不正常,“神经兮兮的”。李崇旭母亲也表示,儿子从小就有暴力倾向,现在更没人敢接近他了,“李崇旭的精神问题是他吸毒造成的。”这一点,李崇旭所在村庄的村委书记也证实,他表示李崇旭在戒毒回来后就精神不正常,有时两眼发直,冲着人就乐,有时候发病的时候随意辱骂行人,看谁就打谁。在此之前,李崇旭曾于2019年11月12日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青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但河北医科大学..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冀医一院司鉴(2019)精鉴字第475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案发时李崇旭对自身行为的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无障碍,应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因此法院判处李崇旭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宋江19759.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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