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ews 5月25日消息(记者 刘文轩)中国早在去年年底就曾表示将要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
据新华网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在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中指出,围绕国家安全和社会治理,制定生物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行政处罚法、人民武装警察法等。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去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第三次记者会。岳仲明在会上表示,2020年将制定监察官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社会救助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
中国社会科学院曾在2009年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指出,信息处理和存储技术的不断发展,个人信息滥用问题日趋严重,社会对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中国社科院指出,较常见的个人信息滥用情况包括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擅自披露个人信息、擅自提供个人信息,以及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当时的调查显示,大多数人认为有权了解个人信息的存在情况,对于滥用的情况也可以要求赔偿,但在是否有权拒绝提供个人信息方面,不少人认为自己并没有这个权利。
欧盟2016年推出“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并在2018年正式实施,这项法律的主要目的在于取回一般人对个人资料的控制,以及为了国际商务而简化在欧盟内的统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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