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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9岁孤女高消费,河南一法院道歉:我们错了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 2020-12-16 二维码分享

近日,金水法院执行人员对一名九岁儿童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引发广大网友高度关注。12月16日凌晨,@金水法院 官微发布《致歉声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表示,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复查,郑重地对大家说一声:“我们错了!”金水法院指出,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该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以下为致歉声明原文:

近日,我院执行人员对一名九岁儿童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引发广大网友高度关注。我们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复查,现在,我们郑重地对大家说一声:我们错了!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我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我院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和网友诚恳道歉!

儿童健康成长高于一切!我们个别执行人员机械司法,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汲取教训,正确理解立法和司法解释精神,牢固树立审慎、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放在.优先的位置,追求情、理、法相统一的司法目标,公平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由衷感谢并诚恳欢迎广大网友的监督和关心。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2012年,一名九岁儿童的父亲陈东杀害了这名儿童的母亲和外婆,随后将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子以68万的价格转让给王某。王某付给陈东55万的首付款后入住。但是,没有等到房子过户,陈东就被抓获并判处死刑。2019年,法院判决认定房屋转让合同无效,王某应该返还房屋,这名儿童归还陈东的卖房所得55万元。王某后将房产继承人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合同无效,归还卖房55万元,获法院支持。因这名儿童未归还,法院向其发布限制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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